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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借款质押期间可不可以先取一部分住房公积金

    哪位好心人可以说一下,不要胡说啊!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jinshi7

    发布于2008-11-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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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kupice 丨Lv 0
    不知道您是哪个城市的,说一下北京的情况,如果您是购买自住住房是可以凭新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去单位办理手续将公积金帐户内的存款取出来的.但是您要是办理的是抵押消费贷款就不能取公积金帐户里的钱了.
    +1 2008-11-14 举报
  • kuaidianzhong 丨Lv 4
    可以的,一般要求是商业贷款放款后供了几期(东莞是一期,中山是三期)方可凭贷款合同(此时的贷款合同是经过了当地房地产交易所抵押登记,即盖有抵押登记章)、你的身份证、借款凭证(即借据)、公积金的经办银行的存折、等等资料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自第一次提取后,一般各地都要求每半年提取一次(保证你的公积金存折留有100元余额)···最多能取多少,看各地的具体情况,有的是你的商业贷款的本息,有的地方能取商业贷款的本金的110%··具体的你问问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吧
    +1 2008-11-14 举报
  • wzq1900 丨Lv 3
    没问题,可以用银行借款合同,个人身份证及相关收据提取,我们这是一年提取一次,可以取同期贷款额
    +1 2008-11-14 举报
  • lang413926 丨Lv 1
    可以的
    +1 2008-11-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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