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二手房问题(律师请进)
A在政府里面买了套房子,然后A由于急需用钱所以转让给B了。现在B又想换套大房子住,所以B也想把房子卖掉,我现在是想买B的这套房子。但是房子没有房产证(始终都没有),当时A拿到房子的时候只是有个证明,是政府给办的,具体内容如下:【本政府A同志,与200X年购得本房,面积为XXX㎡。特此证明。然后盖了政府的章。】几年后后A把房子卖给了B,也是由于没有房产证的原因,就直接写了个字据,具体内容如下:【A同志与200X年把所得房卖给B同志,面积为XXX㎡。特此证明,然后两人互按了手印。】现在我想买这套房子,但是由于房子现在在B的手里,所以B说可以开个像A一样的证明,当时也想过是否可以到管事处直接过户到我的名下,但管事处却说他们不负责开这个,不给开证明,也不给过户,说如果开了一个的证明,或者说是过了一次户,那其他住家也会有这种买了房在卖房的想法,所以他们不给开证明,也不给过户,这样的话,那我还能卖这房子吗?1:我怕以后万一拆迁了,A跟我面对面的时候会死不认账,因为我跟A连面都没有见过。2:现在国家承认这种买卖吗?3:如果到以后拆迁的时候,国家要给房产证了,是不是房产证也会直接给A同志?因为到目前为止在政府里面录取的名字还是A同志的。4:如果这些办法都不可取,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买到房子,而且名字也是我的吗?我该怎么办?还要不要买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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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吃完抹嘴
发布于2010-03-1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