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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财产官司(来自上海3W创研智造小区)

    老伴去世,想把房子卖掉,可卖16万。办理过户,需四个儿女签字,他们一人要求分得3W,才同意签字。我上述到法院,可是开庭,其中有一女儿未到,联系不到,传票也传不到她。我想问下,如果一直传不到,是不是就没办法开庭,还有多长时间传不到,她就自动失效? 北京市

    房屋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王之歌K

    发布于2008-11-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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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huangdabian 丨Lv 0
    好像6个月
    +1 2008-11-19 举报
  • 没事儿偷着乐呵吧 丨Lv 0
    一线天的回答是正确的。
    +1 2008-11-19 举报
  • liaghao_Lu 丨Lv 4
    不是的,传票的送达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就是由法院来公告,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满即视为传票送达。公告期满后,就可以开庭,法院可以缺席宣判。
    +1 2008-11-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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