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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买卖问题
购房一套新房,订金,首期款及房款已全部交给开发商,母亲和儿子都已签了预售合同。儿子满18岁。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母亲跟儿子两个人都需要签名。 但只签了母亲的名字,儿子因有事而未能到场。 之后发现开发商隐瞒房屋使用年限及房屋质量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于是选择退房。但预售合同已签,买卖合同只签了母亲的名字。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能去国土局备案吗? 如要索回购房款,需要跟开发商打官司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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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windows0596
发布于2010-12-27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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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勿2010
丨Lv 4
不知道你说的预售合同是什么。根据要求所有法律文件应该以国土局备案的合同为准,合同上规定的买受人都必须在合同上签字,不然就备不了案。你检查下备案合同中的买受人。如果只有你的,那你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你要要回购房款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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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抹嘴
丨Lv 4
合同是有效的,而且责任不在你方,直接去要退款好了,不给直接打官司,肯定你有理。至于去国土局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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