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hfuasi
丨Lv 2
我国房屋买卖是属于不动产物权变动,《预算法》规定不动产的买卖以登记为成立要件,只有经过登记,房屋所有权才能转移,你说的案例中,买方上诉能不能获得胜诉,关键问题是租赁方(就是原先胜诉一方)是否已经办理登记,如果已办理,那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已经生效,上诉是不会成功的;如果对方没有办理登记,那买方在拿到了证件后,并及时办理登记,就有可能胜诉。关键就是登记
-
-
-
汪汪汪汪2010
丨Lv 4
第一,买房屋没有证件,在法律上就没有凭据,不能证明房屋时你所有,难以抵抗第三人。第二,租赁方拥有优先购买权,他当然可以胜诉。虽然过后买方补办了证件,但是已经算在租赁方后面买卖了,所以应该还是租赁方胜算比较大的。
-
-
-
奥利翁
丨Lv 0
房主的房产证没有下来!要等贷款换清以后才能有证件! 我对你此句表示怀疑啊.不太可能啊. 不说这个了,我看你做的东西已经挺多的了,只有两件事没有做, 1.你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卖方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签字,按手印. 也就是卖方的老婆或者老公.以后,想改产权证名字了,他老婆不同意.麻烦了. 2.卖方给你写一张借条.也就是管你借十万元(举例而已,也许不是十万).以手中的房屋为抵押物. 十年内,由你还贷.十年后,贷款还清,房产证(如果真是那时候才能办,其实我还是觉得房产证早就有了)过户到你名下. 同时销毁借条,如果卖方反悔.要还给你十万元和违约金五万元!! 同样,要他们夫妻双方签字.手印.还要约定,如果卖方出现人身意外. 借条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大致就是这个意思,具体的你可问问当地的中介公司啊. 他们可以做这个东西的,当然,不是免费服务.几千块,不多. 你若确定不了谁是最佳答案,投票的话,我这个方法肯定票数少.建议你先去找个中介问问,咨询总是不收钱的. 你若是决定买那个房子,我说的这两条,一定要加上哦.
-
-
-
盖瑞他
丨Lv 4
所谓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租赁物权利。首先,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也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0条也规定,“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从上述规定来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权利,这种权利,不是当事人约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它具有法定性。因此,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一般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如果出租人未能履行该通知义务的,则承租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