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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互换协议需要公正吗?

    因为两家房屋买的时候就是互相换的买的,就是你买我名下的的,我买你名下的,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两家一起写了一份协议,而且也有第三人作证签字,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效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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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网虫冲浪

    发布于2008-1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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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idy430a 丨Lv 4
    必须要公证。
    +1 2008-12-19 举报
  • 果冻19 丨Lv 4
    互换协议不需要公证, 答案补充 直接去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办理如下缴验证件 1、交换双方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契证》 2、交换协议书 3、交换双方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房产测绘机构测绘的房屋平面图 5、评估报告书 6、完税证 答案补充 2008年5月以后,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不要评估报告书了
    +1 2008-12-19 举报
  • xxyyjjhh 丨Lv 0
    需要。公证可以在全国任何一家公证处做,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异地做公证,也是有效的。 答案补充 不同的公证,公证费不同的,价格从100元到上万乃至几十万不等,上万或几十万的通常是大额的财产或不动产公证,按财产或不动产的估价的比例收取公证费。象你这样的公证,费用大约在几百元。
    +1 2008-12-19 举报
  • bdh03 丨Lv 1
    必须要公正,且要房地局备案才行,以产权证上的姓名为准,两套房子面积不可能一模一样,这也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属法律程序。 答案补充 主要是考虑到以后万一转手了,这其中算谁的收益,办齐了避免纠纷。
    +1 2008-1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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