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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小型小区停车问题

    本人于2005年从私人那购的一套商品房,属于小型小区 一共7户业主,包括建设方(也就是卖房给我的人;以下简称:房屋老板)楼上为商品住房,楼下是房屋老板门面,用于他自己开办私人小作坊。人属于没有物业管理的那种,就是有他作坊的工人关下大门,开下大门。因各种理由跟房屋老板打官司,他败了。但是现在他以房屋老板的身份不允许其他业主在小区空地内停车,请问是否合法?如果他的行为不合法,请指点 他是违反了哪部法律 哪一章 哪一条。越详细越好,本人对法律法规不太懂 望请懂的高人指教。我好拿起法律的武器跟他理论。 北京市

    物业 商品房 房屋 业主

    提问者:乖乖

    发布于2010-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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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qiangzhi221 丨Lv 4
    按照合情合理的原则,房屋老板向你们出售商品房后,应当给你们的居住和出行创造一个安全、方便的环境,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和《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方便按照有利生产、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房屋老板不允许其他业主在小区空地内停车是没有道理的。另外他说在小区内停车要收取停车费和管理费这还勉强过得去,不过收取停车费和管理费的标准还要申请物价部门批准,不是由他说要多少就收多少的。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他收取停车费和管理费后,从你们停车向他交付费用时起,就建立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如果你们停放在他指定地点的车辆受到损坏或被盗,他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10 2010-05-17
  • zhiqinge 丨Lv 0
    你这个问题很复杂,不过可以肯定的说,虽然房子是他卖给你们的,但是,他是没有权利不让你们停车,更没权收费了。
    +10 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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