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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层与民房之间得问题,急求!!
我家在西边,是个二层民房,现在我家得正右边也就是正东边现在要盖高层,估计16楼以上,我想请教高人几个问题,1、那高层打地基会不会影响我家建筑,以及我们与高层之间是否有安全距离,是多少。2、建筑防火距离又是多少。3、采光是怎么算的,高层在我们得正东边,铁定挡完了阳光,采光距离国家又是怎么算的还有通风。4、施工中噪音是怎么算的,可能会引起下沉,开裂等。5、还有其他什么问题吗?我也不是很懂,麻烦各位大侠帮帮小女子。送300分,答完后补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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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
高层
采光
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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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ue59927
发布于2011-10-2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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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y0107
丨Lv 1
估计你要找个建筑师去问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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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wxj88888
丨Lv 0
您家涉及这事最难处了,各地涉及类事时,有对周边民房造成地基沉降引发财产损失的、也有采取了防护措施未引发损害的情况。如果确有地基沉降、地板及房屋墙体严重裂隙情况的,可向县一级房管所(先咨询核实其是否具有危房鉴定资质),其如果不具备资质的,就向市一级房管所申请鉴定(鉴定内容包高层建筑施工是否就是造成损害的侵权人、房屋受损后的修复方案及其造价),鉴定结论结果出来后明确其存在侵权的,可与之协商赔偿(含鉴定费),协商未果的就向管辖法院起诉维权。 其它涉及的通风、采光权规定如下:(一)“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侵害相邻权的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其它规定(1)“民法通则”第83条、(2)国标“城市居民住宅区规划涉及规范”第五章、(3)“城市规划法”第40条。 这此法律条文规定都太笼统了,都没有具体的操作尺度。与之协商多半会不予理会,请先到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局(原是建设局内设机构)投诉,看结果再作打算。也可向管辖法院起诉裁定或是判令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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