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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tron10 丨Lv 3
    自6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来,窗口上,每天都有纳税人前来咨询。在解决这些实际的问题中,发现大多数人都存在对受赠房屋税收理解的误区:以为受赠房屋可以免掉一切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赠人。 在上述文件中,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这是针对于无偿受赠房屋中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而在办理受赠房屋过户时,纳税人还需缴纳契税3%、印花税各万分之五,即共3.1%税是没有减免的。此外,对于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1 2009-10-21 举报
  • 拳皇0723 丨Lv 4
    税收是交0
    +1 2009-10-21 举报
  • hunter_mj 丨Lv 0
    你的妈妈是你的直系亲属,不用交个人所提税。
    +1 2009-10-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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