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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达州市地税局:房屋契税该如何交?

    本人2010年2月给父母买了一套100平米房(购房合同是2月签的),由于要按揭,名字是自己的,也就属2套房。今年10月份要交房了,开发商要求按4%交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这两个文件精神,我认为在2010年10月1日前购买二套房的,应该减半征收(即2%)。在此请教达州市地税局,我应该按什么比例交契税? 北京市

    地产 按揭贷款 购房 个人所得税 举报

    提问者:afterseventeen

    发布于2012-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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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月下徘徊 丨Lv 0
    你说的是2011年10月1日起购买的按4%,我不是2010年10月1日 后买的,是1月买的,还是按4%?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1 2012-01-21 举报
  • 花仙子程 丨Lv 3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请教达州市地税局:房屋契税该如何交?》的回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由于你购买的是2套房,不适用契税优惠税率,只能执行4%的契税税率。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到凤凰山下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11 2012-01-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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