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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1、“小产权”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国家不发产权证,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类房屋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或称为“小产权”。 2、“大产权”即全产权,是指具有合法房屋所有权证,并具有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房屋。3、房屋属于不动产,依法不能通过支付并公证而产生所有权转移,依法必须通过房产管理部门过户进行变更登记,交易才能成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所以购买房屋必须经过产权交易管理部门,付款后进行公证的,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4、“小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2009年建设部对此有个专门的精神,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