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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碧桂园买了一套房,合约上是18年10月收房,但由于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墙体开裂我现在这种情况条件打官司是否是最合利益的方式?

    我在碧桂园买了一套房,合约上是18年10月收房,但由于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墙体开裂,门窗损坏,瓷砖地板等问题。维修上开发商监工失职,没有合格的、积极有效的进行维修。至今没有收房,并近期收到物业那边产生了物业费与滞纳金6千多。我没有进行收房签字的流程,具我了解到的是这个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所以我与项目的管理人员沟通,她拒绝请示领导,及进一步解决。直接否认了我的诉求。现在我已去总部沟通投诉,开发商不愿处理。我还有什么手段去维护利益。我想起诉,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我现在这种情况条件打官司是否是最合利益的方式? 北京市

    开发商 物业费 墙体 滞纳金

    提问者:ask9024735177

    发布于2020-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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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人都光 丨Lv 0
    这种情况只有起诉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利益
    +10 2020-05-26 北京市
  • ask5011937644 丨Lv 1
    您好,您是什么时候交房的?根据您目前的描述,开发商存在拖延修复的情况,您可以自行修复,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居住,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10 2020-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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