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二手房买卖纠纷

    在中介的促成下,几个月前买了一套遗产继承的二手房,三方就房屋签订了合同。因为遗产继承涉及到了营业税费的缴纳问题,当初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证,给我看要交的钱的时候我就指出税费多,拒交,但是中介说如果真有多的喊卖方补回给我(他当时就知道继承会产生多出的费用,但是我完全不知道,只是觉得钱不对),我才缴纳了那个税费(遗产继承,又卖出产生的),现在我想要回那个税费,中介和卖方就说我是自己愿意交的,我一生气就申请了仲裁,中介隐瞒这个费用,非要我出是否有责任?卖方拒不返回我代其缴纳的税费,直至放款一个多月都不理是否违约? 在三方合同中这样描述: 第六条 房屋买卖应缴纳的税费及费用: ①查档费、②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③个人所得税;④防洪保安费…… (一)双方缴纳税费及递件过户时间以经济房通知为准。 (二)买房应缴纳上述税费和费用_买房缴纳改房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费用。包括①③④⑤⑥……_款项。 请问律师朋友们,现在中介和卖方就是说合同中已经标注“买房缴纳改房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费用”,这个所有包含了未标注的②。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这个“所有”和“包括”的定义,非常感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个人所得税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谢绝谈判

    发布于2011-11-0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MC玉蝴蝶 丨Lv 0
    按常规理解,应该是正常的交易费用。不包含继承类产生的费用。房东和中介有欺诈和隐瞒事实的嫌疑。可以要求由卖方承担继承税费或撤销买卖合同。协商未果,依法起诉。法规依据:1、《民法通则》公平诚信原则;2、《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 2011-11-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