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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我有一个朋友,夫妻俩结婚大概有三年了,感情一直不太好,最近,她们家新买了房子,但是房产证是写的她老公的名字,房子是由她和她老公向男方亲戚借钱买的,如果将来他们离婚了,房子属不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子将如何分割?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52Sky

    发布于2009-02-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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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侠客联盟 丨Lv 5
    我怎么会知道啊
    +11 2009-02-06 举报
  • sunbingche 丨Lv 4
    上面的说法不正确。这要分几种情况:如果买房时房产证上写着父母名字的,那么该房产是属于父母的,离婚时不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夫或妻一方的,那么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首付被视为对孩子的赠予,不需要再返还了(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而在离婚时,房子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是不进行分配的,但是对房子无产权的一方可以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还贷款的一半加利息作补偿。
    +1 2009-02-06 举报
  • 西嶺雪峰 丨Lv 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分割一般采取以下原则1、协议原则 按照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署《离婚协议书》等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财产约定归某一方所有,或者约定房屋财产归某一方所有,由所有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 2、财产均分原则 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予以平均分配,涉及到房屋财产的情况,如果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应当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另外,在处理房屋财产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时还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适用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生活困难方等原则进行处理。 3、竞价、评估及拍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1 2009-02-06 举报
  • 旅讯网 丨Lv 3
    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女方是可以分到的 答案补充 人家明明说得很清楚了是婚后购买的只要不是男方父母的名字,哪怕是孩子的名字,女方都是可以分到的
    +1 2009-02-06 举报
  • rshling 丨Lv 0
    婚前的财产的话离婚后各自有份~当然一方放弃就不好说了
    +1 2009-02-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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