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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配套设施延误交付的违约金索赔问题

    以下是我购房合同的相关条款: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每平方米价格为2330元(币种:人民币 币)价款为:212030.00元。(计大写:贰拾壹万贰仟零叁拾元整)。……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于2009年7月31日前通水。 2.于2009年7月31日前通电。 3.于2009年10月31日前通暖。 4.于2009年12月30日前道路、绿化完成。 5.于2009年12月31日前公共建筑投入使用、预埋燃气管道。 如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所未达到使用条件的,本合同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个月至实际交付日期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房款的0.1%的违约金。 2.有使用条件按最长时间(一条)计算 3.此处空白 …… 第十四条中均未按照规定的交付日期交付,实际如下: 1.于2009年7月31日前通水。实际为09年11月23日通水。 2.于2009年7月31日前通电。 3.于2009年10月31日前通暖。实际为09年11月21日通暖。 4.于2009年12月30日前道路、绿化完成。实际为2010年1月左右完成。 5.于2009年12月31日前公共建筑投入使用、预埋燃气管道。实际为2011年7月左右完成。 想问一下: 1、以上5条有4条均未按合同规定交付使用,是否可以分别索赔。 2、合同规定“所未达到使用条件的,本合同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个月至实际交付日期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房款的0.1%的违约金。”,请问这里的价款是房屋的总价款212030.00元还是首付支付的7万元。 3、按照合同规定,仅按明确造成使用不便的道路一项,违约达到1年之久,违约金应当怎么算? 4、这样的官司应该怎么打…… 提前谢谢各位朋友们,谢谢你们。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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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龙再飞

    发布于2011-08-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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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逍遥傲 丨Lv 4
    是跟开发商签的吗?
    +1 2011-08-31 举报
  • 烤翅儿 丨Lv 4
    1、可以逐项索赔;2、是指总房价款;3、道路不通会造成很大损失,列举一二,以经营损失为额度索赔;4、先做损失评估,收集证据,聘请房地产律师和房地产估价师,向法院起诉。
    +1 2011-08-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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