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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继承纠纷

    祖父单位89年实行房改,当时只交了部分房款,取得了购房合同,未取得产权,同时在祖母和兄弟不知情的情况下,购房合同改写成了父亲的名字。祖父去世后,父亲后来先于祖母去世,现在我想完善产权,但父亲的兄弟姊妹以他们当时不知情,房改房是祖父祖母共有财产,祖父无权利单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平分割继承这套房改房产权,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怎么做我才能完全不分给他们,望解答 北京市

    购房 共同财产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199dqx

    发布于2010-09-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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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李德议 经纪人
    如果房屋仅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证,就不能在继承、转让、抵押时办理过户,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就无法保护房屋所有人。 待你取得土地证,且成功过户后,你再出售此房,就是一普通商品房买卖,没什么特殊之处。 办理过户 继承房屋可以持下列资料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4、契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7、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 8、产权登记申请表 如何办理土地证 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如果到现在还没有土地证,建议由房改售房单位统一申请,持原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先进行分割备案登记后,再由房屋产权人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复印件。
    +1 2015-11-16 举报
  • 吃完抹嘴 丨Lv 4
    房改房是一种带有特殊性质的福利房,对主体资格(有权取得房改资格的人)有特殊规定,应为该房改房原所有权单位内部的职工(同时也参考其配偶的工龄等情况),因此,该房改房的所有权只有你祖父和祖母有资格获得,之前你们将该房屋所有权办理至你父亲名下,应该说是申报不实,同时房改管理部门(房改办)审批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你父亲的兄弟姐妹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并不完全正确,因为房屋所有权依登记(办理房产证)而成立,即便登记失实,也应通过相关程序撤销原登记、进行纠正后,才能依法保护真正产权人(你祖父母)的权利,然后再按继承程序在所有有继承权的家庭成员之间办理继承手续,你要想完全不分给他们,除非除以外的其他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否则你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
    +12 2010-09-20 举报
  • 老铁树的小屋 丨Lv 4
    你给钱买房的时候有没有留下什么证据之类的东西,最好是到公证处出的公证书什么的。这样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给钱买的,法律上都要讲证据的嘛。这样就可以算做是你和母亲的共有财产了,除开优惠部分(或者一半)其他部分都应归你,这要看法院怎么判了;母亲的那部分房产再由你们兄妹几个平分。当然这样就只有把房子卖了,要不然你就要再补钱给他们把他们那部分继承买回来。只要你可以证明是你交的钱。
    +11 2010-09-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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