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1)开发商通过招标选某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否有效?$https://m.fang.com/ask/ask_433222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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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通过招标选某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行为是否有效?
1999年10月某住宅小区由开发商通过招标选聘某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陈某是1999年10月人住某住宅小区的早期住户,在居住过程中,由于某物业管理公司未尽职责,大部分住户意见很大。为此,陈某以未能参与物业管理公司招投标的过程,且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招请进来的,陈某对以“物业管理公司没有通过招标投标的选择,是开发商请进来的,不是大家选定认可的”为由,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持不合作态度,并提出重新招标选择,否则拒绝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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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jiangnanqianqiu
发布于2012-02-19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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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rhferkjb
丨Lv 3
有效,简单说明!小区早期大多数物业产权都属于开发商,也就相当于超过2/3业主同意聘请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没有尽到责任和义务,小区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前物业公司解除合同,另以招标方式进行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不支持不配合的做发也是不对的,业主享受服务的同时也要尽到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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