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租赁门市房屋$https://m.fang.com/ask/ask_433106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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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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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zhanbin
丨Lv 3
根据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在半年以上,应当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在现实中是被当作不定期租赁。 如果双方签定了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法对出租人解除合同情形做了如下规定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方法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出租人允许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允许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允许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出租人允许解除合同。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一句两句话允许说奢侈,建议你向当地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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