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前通过中介方看中一套2手房,且签下认购合同,但是事后发现很多违规操作但是中介方的责任是不是可以追究?
本人之前通过中介方看中一套2手房,且签下认购合同,但是事后发现很多违规操作。中介方在与本人确定中介费后,根本未尽到中介的服务职责,还多方面隐瞒,乱收费。第一,中介方从一开始带我方看房到后面拟订合同时,只字未提该房源实为二手贩子打着精装修的噱头高价售卖。第二,在双方确定准备签约时,不提醒本人要求对方先提供产调。第三,在签订认购合同当天,并非房东本人到场,到场的所谓代理人就是二手房贩子,中介方未提醒本人要求对方出具代理文书。第四,签完认购合同后等一系列流程后,中介方又要求本人缴纳7千元,说是交给银行的。并草写一个收据,写着银行评估费。后面问中介方有无剩余,中介回应已全用完,并不能提供相关收据发票。还有最重要一点,我方所贷款银行,低于100W额度的贷款早就已经不需要评估费,中介还打着这个幌子收我方7千,是不是涉嫌欺诈。本人也多方咨询过,这些可能无法满足合同作废的条件,但是中介方的责任是不是可以追究?我方是不是可以不支付中介费用及提起索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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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083043244
发布于2020-05-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