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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二手的经济适用房,必须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

    我在去年买了一套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 北京市

    土地出让 土地 经济适用房 举报

    提问者:ask7096832304

    发布于2020-05-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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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464395169 丨Lv 1
    不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如果按原价出售房屋,出售人缴纳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出售的新购房人缴纳综合地价款。根据相关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住满5年后,以市场价格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格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的,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须按规定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不用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1 2020-05-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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