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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家贷不下来款,什么时间点算是逾期付款?

    目前情况是买家说贷不到款(说是所有银行都黑户了,不给贷),要找我们谈。看了一下合同和补充协议,没搞明白,到底啥时候算逾期付款,那60个工作日的违约责任在哪? 合同里的第四条(四),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贷款机构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方式2解决: 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贷款机构贷款,至贷款批准,买受人自行负担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二)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大意就是15天内,每天赔万分之五;15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注意,这条指到补充协议去了) 第九条 双方自合同签订起60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注意,这里没有写违约责任) 补充协议 第二条 4、首付款 (1)乙方于乙方申请的贷款机构出具批贷函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首付款支付 (注意,这是个条件假设) 那么只约定了批贷函后?要是一直不批贷,什么时间节点算违约?60个工作日?感觉是循环论证,批贷后,而不是固定时间。 大家合同都这么签的吗?求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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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490470237

    发布于2020-04-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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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68927696 丨Lv 1
    您好,感谢关注链家网!基于您的详细描述,我表达一下个人看法。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中的60个工作日应该是作为履行的时限之规定,从合同的目的性来说,介于该笔交易涉及到贷款,那么申请之贷款获得贷款机构批准才是能够办理转移登记的前提条件,只有这样才是符合合同的目的的,否则的话将陷入死循环,是不符合合同之目的的;借款人如果是被所有贷款机构都拒贷的话,那么显然是不可能发生【继续申请直到贷款机构批准】的情形,这将导致合同实际上无法履行;关于贷款首付款的支付问题:我们倾向于建议在写合同时明确到时间点或者是成就条件,最常见的是X年X月X日之前办理首付款的支付。成就条件按照您的描述显然是不可能的了。您这个案例补充协议中的描述很容易产生歧义,具有不确定性。
    +1 2020-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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