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出租
我在去年的时候接手了一个店面,当时是跟上家租户了一万五,就是所谓的转让费,上家说房东到该交房租的时候就会来了所以也没带我们事先见房东,因为当时我们也不懂规矩之类的,所以就一直没当回事!当时当店正常开始营业以后,房**然就来了,说要把店收回,在找熟人托关系以后,算是另外给加了一万块钱的空房转让费,另涨了房租才算是没事!后来因为还有工作的原因,再加上有这么一个不讲理的房东,打算把店转出去,但到好不容易有人要接的时候,房东又突然说那家要是接你就转,要不我们就收回,把房租退给我,要是那样的话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又怕他我转给别人以后到期在收房,房东总是不讲理明着找事!我想找人吓唬吓唬她,又觉得那样就是触犯法律了,所以想咨询下看有没有什么条律能够保护好自身的利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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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anners_0
发布于2012-01-1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