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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性商品房

    在申请厦门的保障性商品房的过程中,我的岳父在办理农村房产证更新过程中,过世了,因此在房产证中,写了我岳父的名字,并注明了(已故)字样,根据继承法,我老婆应该有继承部分房产的权利(家里还有2个姐姐和一个弟弟,所以只有很少一部分继承权),这样子在提交保障房申请的过程,就被居委会认定为老婆有房产,这种情况真是很郁闷?1、想咨询下,是否这种情况下,老婆就有房产。2、听朋友说,可以通过公证放弃继承权,这样子是否可以?是否会产生所谓的房产记录?麻烦帮忙解答下,万分感谢! 北京市

    农村产权 商品房 房产继承 保障房 举报

    提问者:jimeking

    发布于2012-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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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龙再飞 丨Lv 4
    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申请放弃继承权者当场写出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和当场签名,而出具的公证书。放弃继承权是申请人的自愿行为,必须由本人亲自当场写出声明并签名,然后公证员再对此进行另纸公证。
    +1 2012-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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