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二手房买卖税费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28503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85031
-
关于二手房买卖税费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方于2月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的是卖方净收房价62万元,买方支付包括中介及各种税费3万元,一共65万元。3月**突然调控,未满5年的房屋按照“全额”的百分之五收取,之前是按照"差额"的百分之五收取的。现在调控之后多出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本来与卖方协商多出的税费各自承担一半,但卖方不同意,那么就应由买方全部承担吗?望尽快回复,谢谢! 补充: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是卖方净收,合同上也是这样标明的,写的是卖方只负责大修基金与五通费,其余税费由买方承担。但是后来过户之前税费就调了。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购房
购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kmand
发布于2012-03-12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chinadgj
丨Lv 0
应有中介方出面,协调多出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承担,如协商不成,最好综合考虑此房屋的总和价值,及自身的需求定夺,合同约定对买房不利。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