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为多年好友,甲多年前购买房屋时,出于某种考虑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所有权人应该是谁?
甲与乙为多年好友,甲多年前购买房屋时,出于某种考虑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找来乙代持房产,乙答应帮忙,为了防止今后说不清楚,于是双方签订一份《协议》,写明“由乙以自己的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后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数年后房屋增值迅猛,加之甲当初不方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形已,于是要求乙过户,乙则主张是自己借款建房。 讨论: 1.如甲要主张所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2.如甲提起民事诉讼,是哪一类诉讼? 3.如甲要赢下官司,关键证据是什么?为什么? 4.房屋所有权人应该是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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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452145497
发布于2020-04-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