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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期限的意思??

    我租了一间房350一个月,一季一付。押金1000元。口头答应他租一年,租不满,就转租。我租房时房东说给我们拿个电视和冰箱来,但是合同上没有写有这两样东西,是他口头答应我们的,等我住进去之后,他就耍赖不给了,还说合同上没有写。我就想不租了,但是租赁期限是写的2008年7月1日—2012年7月1日。我也帮他转租不了,住了一段时间发现这房子确实不值350.请问租赁期限的意思是必须要租到这么长时间吗??我现在要走,找房东要押金是否合法。? 北京市

    冰箱 电视 转租 租房 举报

    提问者:宏魔

    发布于2012-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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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JOKERWS80 丨Lv 2
    合法的,他给你押金是人情不给是道理,房东有权没收押金。只能按合同约定
    +1 2012-03-06 举报
  • jessiememory 丨Lv 4
    这合同不一定合法的,你吓唬他,押金不全要回来也能要回一半!
    +1 2012-03-06 举报
  • 婉巧儿 丨Lv 4
    租赁期限就是你签多长时间你就要住到那个时间,提前就你就属于违约不支退你钱的
    +1 2012-03-06 举报
  • jimeking 丨Lv 3
    不合法的,他给你押金是人情不给是道理。你签了这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你不租就算是违约的,房东有权没收押金。
    +1 2012-03-06 举报
  • jiangnanqianqiu 丨Lv 0
    你租的肯定是二房东的房子押金肯定没有了吃定你了
    +1 2012-03-06 举报
  • ljjing1018 丨Lv 3
    既然签了合同必须要租满合同签字后有法律效益的
    +1 2012-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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