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准备打房产官司$https://m.fang.com/ask/ask_428190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81907
-
准备打房产官司
律师您好~我是04年个人贷款买房,还贷。05年12月结婚,当时把对方名字加上产证,因为有贷款银行要求做共有公证,3月后离婚,名字未减,户口也没迁出,之后的贷款也是我一人在付,现在对方要求一半房产,我可以主张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吗?如果分割财产,对方最多能分多少?急求答案!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还款
户口迁移
户口
举报
提问者:不是张果老
发布于2012-02-09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
-
-
老尼姑2011
丨Lv 3
可以啊,但是得提供依据,分割财产一人百分之五十
-
-
-
lasetubin
丨Lv 0
这个不好界定,虽说是婚前您个人买的房,但婚后您已经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并且还有公证书,按理是应分给对方一半的。现在如何提供您婚前财产证明是关键的。仅供参考,具体的还要详细咨询律师。
-
-
-
sesita
丨Lv 3
如果是您一个人买的房子,但是您已经加上她的名字,那就应该是共同所有,当然要分百分之50啊。
-
-
-
白衣灼灼
丨Lv 2
要是共有财产就是一人一半 拿出是你自己买房子的 还贷的证据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