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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备打房产官司

    律师您好~我是04年个人贷款买房,还贷。05年12月结婚,当时把对方名字加上产证,因为有贷款银行要求做共有公证,3月后离婚,名字未减,户口也没迁出,之后的贷款也是我一人在付,现在对方要求一半房产,我可以主张是个人的婚前财产吗?如果分割财产,对方最多能分多少?急求答案! 北京市

    购房 还款 户口迁移 户口 举报

    提问者:不是张果老

    发布于2012-02-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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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老尼姑2011 丨Lv 3
    可以啊,但是得提供依据,分割财产一人百分之五十
    +10 2012-02-12 举报
  • lasetubin 丨Lv 0
    这个不好界定,虽说是婚前您个人买的房,但婚后您已经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并且还有公证书,按理是应分给对方一半的。现在如何提供您婚前财产证明是关键的。仅供参考,具体的还要详细咨询律师。
    +10 2012-02-12 举报
  • sesita 丨Lv 3
    如果是您一个人买的房子,但是您已经加上她的名字,那就应该是共同所有,当然要分百分之50啊。
    +1 2012-02-12 举报
  • 白衣灼灼 丨Lv 2
    要是共有财产就是一人一半 拿出是你自己买房子的 还贷的证据
    +10 2012-02-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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