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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问题。农村宅基地所属权。

    老人有四个孩子,第四个儿子本来是和老人住在一起的,后来儿子意外死亡,四儿子的儿媳妇就没走,之后再嫁,倒插门女婿也和老人住在一起。这个儿媳妇出钱把宅基地翻修了,当时得到了老人的口头同意。宅基地之前是大队给老人的,没有四儿子的名字。 现在儿媳妇每天气老人,把老人气得犯病哆嗦。 我想问,是否可以打官司让儿媳妇一家搬离宅基地?儿媳妇一家现在扬言说宅基地是她出钱翻修的就都是她的,可是继续让她住下去就会把老人气死。如果到法院,是否会把宅基地判给儿媳妇?或者是否会把宅基地的一部分判给儿媳妇一家?老人如果写遗嘱把宅基地都留给其他子女,是否合法?为什么?儿媳妇把老人气坏了能否要求精神赔偿之类的?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sesita

    发布于2012-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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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hepohht 丨Lv 3
    属于共有,儿子和媳妇各一半,但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 2012-03-15 举报
  • 鍾樂珊 丨Lv 0
    留下的宅基地,儿子,媳妇,都有分。最好找个律师问一下、
    +1 2012-03-15 举报
  • 惊天一吼 丨Lv 0
    宅基地是会帮给儿子,一部分会判给您儿媳妇的。
    +1 2012-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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