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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为限
丨Lv 4
你提供的情况尚有不清楚的地方:1、张某离去是指去世吗?2、张某是否在该宅基地上建成房屋?3、一般情况下,杨某必须是符合建房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如果张某已经建成了房屋,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村委可以处置,具体程序应该是村集体收回该宅基地,再重新分配给杨某。如果有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或者张某离去指的是张某到外地去了,村委不可随意处置。2、如果该宅基地还是空宅基地,那么根据国家的确权规定,空闲两年以上的宅基地已办理土地证的,由村集体报**申请注销土地证,土地由集体收回,再重新分配给杨某。杨某办理的是初始登记,而不是变更登记。至于登记的费用,按照农民减负的规定,各地均有不同,某些地方甚至免费,但总体不会多高的。3、凭建房批文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