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开发商只办了10年的土地使用权,这合法吗?$https://m.fang.com/ask/ask_4274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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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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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de眼
丨Lv 3
开发商在合同订立时故意隐瞒真实信息,使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你们可向法院申请撤消买卖合同. 而且现在房屋买卖合同多是省建设厅统一制度的格式合同,每空要求按规格填写,如果采用了网上签约更不用说,你们可向当地房屋交易登记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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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de伤痕
丨Lv 3
你好! 开发商只办了1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因为国家只规定了住宅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而没有规定最低使用年限。 但是,根据你的叙述,开发商是涉嫌欺诈,“2006年购住宅用商品房,合同上有关土地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等都已被开发商用斜线划掉(整个小区都如此)。”,对土地使用年限没有向购房人告知,还有意隐瞒,应该属于诈骗。 根据物权法,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满后,自动续期。可以不用续交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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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小兔儿
丨Lv 3
如果房子的价格合适,开发商的作法已经获得政府批准,就没有问题,因为即将实行的物业税就是按照年度缴纳,本来一次性缴纳70年的土地出让金就有问题,等于政府寅吃卯粮,把后届政府的收入提前支取了。实际上土地出让金如果每年缴纳没有多少钱的,就是到期补交也没有多少钱,70年一次性缴纳每平方米才几百元,有的地区几十元。 只要正式的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是10年就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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