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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yangjingzeng 丨Lv 1
    公有住房的同住人放弃购买权的,其后不得对该公有住房主张共有 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的对象,应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同住成年人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按下列程序进行:1、 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前,应先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购房时,应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 2、 职工家庭确定购房人后,应填写《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但是,公有住房的同住人放弃购买权的,其后不得主张他人己购公有住房共有
    +11 2013-01-23 举报
  • thef 丨Lv 0
    问题有点复杂,有遗嘱吗?没有遗嘱的话 您的兄弟姐妹都要放弃继承权 这样房子才能是你的
    +1 2012-02-11 举报
  • yxh-lcf 丨Lv 4
    您好 按继承法 第一顺位处理
    +1 2012-02-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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