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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2005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在2010年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从2005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购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TLJS

    发布于2012-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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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陈端 经纪人
    嘎嘎嘎嘎乖乖给话话
    +1 2014-12-31 举报
  • 邓梦娜 经纪人
    刚刚好呼呼呼呼
    +1 2014-12-18 举报
  • 刘娟 经纪人
    您好,肯定是不合理的,你买房子的时候肯定是有签购房合同的,购房合同的意义就在于约束双方的各个条款。买个房子,只给房产证,而不给购房合同的话,如果日后有纠纷的话,那会很麻烦的。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去找开发商索取购房合同。谢谢。
    +1 2014-12-12 举报
  • 徐娘星 置业顾问
    花样年别样城
    +1 2014-11-20 举报
  • 568701409qq 丨Lv 5
    苦咖啡方法
    +1 2014-09-15 举报
  • 熊梓妃 经纪人
    这个不知道
    +1 2014-08-12 举报
  • 吴解 置业顾问
    这个不知道
    +1 2014-08-12 举报
  • 肖智深 经纪人
    ,轰轰烈烈金枝玉叶
    +1 2014-06-10 举报
  • 吴钧城 经纪人
    因为经济适用房中有规定必须是本市人必须是现住房不够用经济困难的。从2005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意思就是说从2005.1.1起没有卖过房也没有把自己的房转让过任何人。说白了这条规定就是怕一些有钱的人故意钻空子来买经济适用房。
    +1 2014-04-05 举报
  • 青青纸鸢 丨Lv 0
    因为经济适用房中有规定必须是本市人必须是现住房不够用经济困难的。从2005年1月1日起至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意思就是说从2005.1.1起没有卖过房也没有把自己的房转让过任何人。说白了这条规定就是怕一些有钱的人故意钻空子来买经济适用房。
    +1 2012-03-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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