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要求尾款分期付清,如何处理?
3月上旬,为了满足条件和LG买套房子,把我名下唯一物业处理了。当时中介承诺得挺轻松的,说是买家是优质客户,而且贷款额度很小,肯定没问题。5月上旬就能办妥所有手续。但是中途中介按揭部门职员处理不当,拖延了时间,后来买家自己也去自找银行,也被拒绝以基准利率贷款,因为她之前贷过款。然后买家开始拒绝配合去别的可能审批通过的银行做按揭。最后,想要以现金一次性支付,缺口是5w左右。要求两年分期付款。我想问的是:1)签订的合同内要求,买家必须在卖家的按揭银行出了提前还贷书的3个工作日内,把首期支付到我的换贷账户,她并未履行。再来,她不接受银行的上浮利率,而拒绝配合中介递交相关审批资料,等行为,属于违约么?还有,如果我接受她分期付款,如何确保她能每月按时还款?比如作何种担保协议,能够让她每月还钱,不走人?问题比较棘手,麻烦专业人士解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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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华美星辰
发布于2012-03-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