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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要面临被强制行拆迁

    这段时间家里人总过不好日子,因为都是拆迁折腾的,我们住县里面,先是我老公家的楼房被拆,给的一点都不合理,现在又是住的这个平房,我老公家要的条件现村支书不答应,一直拖着,这不这几天给我们那还剩十七八户都停电停水了,村支书说了只要他在我们这几户就别想多要条件。还有啊!我这个月二号回家办准生证找支书签字他就是不签说找什么党委?把我们像踢球一样的踢过来踢过去的,最后还是没办成。这明显的就是欺负人吗?现在家里已经停电停水了!我们该怎么办呀? 北京市

    楼房 房屋 平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a6091795

    发布于2010-09-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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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郑凯丽 丨Lv 4
    这是地方的政策,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来解决,如果是强拆,你只能提供有力的书面材料到北京信访,希望你满意
    +1 2010-09-20 举报
  • liuyue0102 丨Lv 3
    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今年10月即将实施的《物权法》部分精神相悖,其修改工作迫在眉睫。据本报记者近日获得的消息,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提上建设部的工作日程。“法律法规修改建议正在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汇总。”知情人士透露。将条例上升为法律3月下旬以来,有关《物权法》与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的议题备受关注。仅4月间,建设部就组织了数个研讨会,讨论《物权法》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影响。拆迁条例需要修改已成为各界的共识。 今年4月初,由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主办的全国城市房屋拆迁理论工作研讨会上,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和全国各地拆迁管理部门的代表参加了此次讨论。 据会议总结资料显示,与会代表就《物权法》对城市房屋拆迁的影响达成共识:首先是需要把条例做出修改并上升为法律,“与现实管理机制相适应的能保留的应该保留,从立法上不要做太大的变动,以免影响社会稳定和城市建设”。其次是,对拆迁和征收的关系要进一步研究。拆迁补偿标准亟待细化 房屋拆迁是最敏感的话题。出于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物权法》规定,当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征收、征用私人财产,个人不得抗拒。但如果是出于商业需要,房屋拆迁时就不能征收,而是通过谈判,个人也可以不同意拆迁,这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以往的法律通常用的是‘合理补偿’,这样的字眼在《物权法》里被具体化。”《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江平教授称,《物权法》已经分别就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等作了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体现了人文关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江平称。 房屋拆迁中,开发商与拆迁户往往就拆迁补偿费争执不下,这是拆迁条例面临的现实难题。“我们给予拆迁户的补偿款完全是按照北京市建委发布的评估标准评估的,并没有违背规定。若有更多的人效仿‘重庆钉子户’,将会使一级土地开发更为棘手。”目前层出不穷的新“钉子户”,让北京一位开发商对记者大倒苦水。“重庆钉子户”事件之后,土地学会也十分想了解当前拆迁户和相关方的真实想法。“当前拆迁难主要问题是拆迁评估补偿标准不合理,时至今日,补偿标准依然依据2002年制定的标准。”北京土地学会理事长杨燕敏说。 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依据《物权法》精神对拆迁规章进行修改。日前,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和福州市物价局联合制定并公布了《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对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异地安置等做出新规定。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以北京为例做出进一步解释:目前北京市执行的是2001年颁布的《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其中,基准地价与基准房价为计算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两个关键要素。近年来,北京的房价持续大幅上涨,尤其热点区域房价更是飞速上涨。目前北京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楼面地价和房价平均水平与2001年已经有天壤之别。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蔡耀忠也认为,“《物权法》的出台只是对物业的权属进行了规定,在有关部门没有对拆迁补偿标准等进行细化解释之前,一切都将是空谈。
    +1 2010-09-20 举报
  • 祝你百事可乐 丨Lv 4
    找镇府阿.这个社会是有法律的。
    +1 2010-09-20 举报
  • 在线明智 丨Lv 4
    到法院告他
    +1 2010-09-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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