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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怎么办?

    我家的房子好象是2004年拍卖来的,拍卖的时候是做店面拍卖的,拍卖书上也有写.不过房产证确写着是住房.现在房屋拆迁,拆迁办说是按房产证上面拆迁,不过这样不是少了很多钱吗.就是想问一下,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到底是按住房拆,还是按店面拆.营业执照有.这个店面从以前就是一直经商的,现在我家从一开始拍卖得来也是做商店使用. 北京市

    拆迁办 房屋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蓝风窗

    发布于2010-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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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海派甜心01 丨Lv 0
    你这种情况下,当地都有详细的拆迁补偿标准,各地通行的做法一般不会按照住宅对你进行补偿,如果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等,可以要求按照营业用房进行补偿。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 郎坚
    +10 2010-05-17 举报
  • fun没了show 丨Lv 4
    你好,这位朋友,依据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来分,可以分为住宅房屋、非住宅经营性房屋、公益事业用房。就你而言,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住宅房屋与非住宅经营性房屋的择定问题。因为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给予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外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当前我国城市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房屋登记簿内容中有关于房屋的规划用途。如果实际用途与原始用途不一致,应以登记簿上的规定为准(房产本是以据登记簿核发的)。现实生活中,往往业主存在私改规划房屋用途的情况,这样必然导致与房屋登记簿内容的不一致。遇到拆迁时应当依法按房屋原规划用途予以补偿。当然如果地方拆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对此另有规定或者拆迁人自愿以非住宅房屋用途补偿例外。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征收拆迁部 傅栋梁 0311-85339069
    +10 2010-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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