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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财产继承问题~

    我有一个朋友~~他父亲刚刚去世~ 可她的母亲是继母~跟他父亲结婚还不到10年~我朋友让我帮他问一下~~她母亲可不可以继承那房子~继承的几率有多大~~还有~有没有权利买卖房屋~他的爷爷奶奶和他的继母 还有他该如何分这个财产 这个房子是他爸爸在和他继母结婚以前就有的~~房子是属于他爸爸的~~~~!如何过他继母要是背地里~把房子过户 或者买卖 是不是属于合法~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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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与干鱼杆

    发布于2009-03-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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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赚到你偷笑 丨Lv 2
    你朋友的继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她是先继承的,并且享有处置权,法律条文如下: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补充 所以,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均分遗产,她享有处置她那份遗产的权利,但是如果他继母要是背地里~把房子过户 或者买卖 是不行的,因为你朋友\你朋友的爷爷奶奶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享有房产的处置权
    +1 2009-03-06 举报
  • jszpzl 丨Lv 4
    先看一下他父亲有没有遗嘱,如果没有,将按法定程序继承。法定继承人先后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假如你的父亲有100万,夫妻二人各五十万元。现你的父亲去世了,他的50万元将被第一继承人继承。也就是你和你的母亲以及爷爷、奶奶。这样算下来每个人平均继承12.5万,你的母亲将获得62.5万元,你和你的爷爷奶奶每人获得12.5万元。看明白集成分配原则了吗?首先夫妻分配各半,然后你父亲的那一半,继续分配继承。他继母背地里把房子偷卖了不合法。就算她要卖也没法过户,因为先的做继承公正的,继承人不是她一个。继承公证,公证处最低收费200元。 答案补充 婚姻法规定: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1 2009-03-06 举报
  • 骚妹网站 丨Lv 1
    你可以想给谁就把房子赠送给谁。
    +1 2009-03-06 举报
  • 乱捣家族 丨Lv 2
    《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以下情况也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4,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 ;你朋友的这中情况下,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这房子是要均分的,你就是卖了,钱还是要分的!~而且,没有所有继承的签字.根本就不好过户的.
    +1 2009-03-06 举报
  • 李坤爱的小屋 丨Lv 4
    具体问题他有继承权,但他母亲没有继承权。由他、他爷爷奶奶、他继母来继承。
    +1 2009-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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