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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出去的土地经营权可不可以收回?

    我家在卖房子的时候曾经把自家的自留地和口粮田转让给买房家经营,现在可不可以把经营权收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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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伴奏改版很多

    发布于2010-09-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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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龅牙苏2010 丨Lv 3
    因为转包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你提前收回但合同又没有相关的违约规定,这就只能通过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你如果为此打官司,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以下为参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而不定期租赁为任意期间,租赁承租人有权在任意时间退租,出租人有权在任意时间撤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也就是说,认定承包地的农户自愿交回土地,必须具备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否则,不能认定自愿交回了土地。法律之所以做如此规定是因为,以前由于农民负担过重等原因,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民弃耕、抛荒土地的现象。
    +1 2010-09-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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