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彭喜双
丨Lv 1
个人建议 抓紧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所有的合同都要依据国家的大法你看看律师会怎么说 这已经涉及到法律了我相信律师会给你一个好的建议
-
-
-
乖乖
丨Lv 4
不管是小区管理还是开发商都是一样的,你已经开始按照合同供房款,如果他们找你你完全可以按照合同办事即可,他们要是不服就随便他们,要是他们给你的生活带来不便,就可以起诉他们。
-
-
-
陈晨G
丨Lv 4
银行按揭贷款办完了吗 ?如果办完了没什么问题了不用搭理小区工作人员. 你的房本还没下来吧 北京的政策早出来了 我不知道内蒙古地方政策怎么样你的购房合同我也没见过、、、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国家政策) 合同自动无效”。。。
-
-
-
longjessica
丨Lv 5
你们完全不用理他,就像你上面说的你是2009年11月办的买房手续,而新政是在2010年6月25日才下达的,那么在这期间这么长的时间其实你们的贷款应该是早就可以办理下来了的。如果直到2010年6月25日你们的贷款都还没办理下来的话,那么责任完全是在开发商那边。并不是你们的责任所以不关你的事!当然你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
-
-
姜友冬
丨Lv 4
你的协议在先 跟本就没问题的,你就放心吧,虽然有政策 但是你也有你的协议啊,
-
-
-
luanchang
丨Lv 3
按照协议来就可以了,如果非要你们付的话,找个律师起诉搞他们
-
-
-
孙晓彤
丨Lv 4
其实 如果你们签订了20%的协议的话 就不用怕了。 你赔偿也就得靠20%付, 如果不行就官司问题了
-
-
-
曾经沧海不是云
丨Lv 0
你想要什么结果?1、照常把贷款办下来,然后继续居住。2、贷款肯定办不下来,也无钱付首付,所以想全额退房款?一定要想清楚你想达到的目的,因为目前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不太可能银行不贷这6万,然后开发商让你免费居住。按照你的理论倒推这套房,应该是总价20万,首付二成你付了4万,然后现在要付50%是10万,当中相差了6万,是吗?我个人感觉第二个结果更实际一些,因为银行贷款政策目前是比较严格的,除非你搞定银行人员,是否有其它办法,比如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一年不就同等待遇了吗?这个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是否一定要原件呢?这里面是否有方法可以操作,你要自己去问的呀。没有人会主动提起。如果以上通通不行,你要做的最大程度挽回损失,想办法把责任推卸到开发商头上,争取全额退款,这里面的开发商承诺和协议一定要保留好,特别是政策未出之前为什么不及时办贷款,这是谁的责任?一定要有力证据。不要撒泼,说话注意录音,短信息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