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急求解,关于房屋租赁的法律问题,请大家支招。

    本人于2010年8月15日承租一套两室一厅房屋,租期为一年。当时与房东协商,合同约定先支付半年租金并付两个月押金,且在2010年11月20日前支付剩余半年租金,若因除拆迁问题提出解除合同者应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处于三楼楼顶,因年久失修故而一个房间有漏水问题。承租房屋时房东口头允诺尽快修缮,但时至今日尚无实质举动。并声称该房屋为单位职工宿舍,其无能力修缮,应是单位解决。目前该房间内墙壁与天花板已出现大范围变黑发霉及涂料脱落情况,屋内长期潮湿并有异味已影响居住,且因屋顶问题不解决本人无法对室内进行重新装修。 房东在11月20日前表示,本人可选择继续缴纳剩余租金或者只租半年解除合同,但于昨日致电本人声称如不续缴2011年2月至8月房租,将造成违约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否则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本人问题:1、房东是否有修缮房屋的义务?2、房间内墙壁发霉涂料脱落问题,承租房屋时情况没现在严重,我答应过自行解决。如今夏天雨季过后变得非常糟糕,我是否有权要求房东进行维修?3、如果我继续缴纳房租而房屋漏水得不到解决该如何保证权益?4、如果我现提出解除合同,房东是否有权拒绝?5、如果房东要求本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半年房租,或者支付其违约金,我是否有权拒绝? 北京市

    房屋 天花板 房间 租期 举报

    提问者:渴望山谷

    发布于2012-02-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464033581 丨Lv 0
    房东又义务修理的。可以要求的 租房子主要是租里面 房子本身问题一般都是房东处理的。房东要是不同意 也没办法 。 最坏打算就是 司法
    +1 2012-03-01 举报
  • 瘦得雷同 丨Lv 2
    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9条“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规定.但是,这一规定是针对房屋租赁合同对修缮义务未作约定,或者租赁合同虽有约定但内容不具体明晰而言的。如果租赁合同对房屋修缮的义务已有明确的约定,则应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租赁用途、期限、租金及交付方法和房屋修缮责任”等条款。该《办法》第21条规定:“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据此,出租房如没有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修缮外,出租方有义务修缮房屋;如出租方不提供修缮,属出租方违约,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 2012-03-01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