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7月购买浦口区一小区期房,目前延迟交付,原交付是2020能否要求更改赔偿方案?
我于2018年7月购买浦口区一小区期房,目前延迟交付,原交付是2020.3.30,按合同上规定,延迟一天10/元一户赔偿,但是若购房者违约500/天赔偿。并且合同中也包含其他不对等协议,能否要求更改赔偿方案?目前小区延迟交付不知道到什么时间,且新卖出的房子都是2022年交付。在购买房屋时候,签合同看到这个条款觉得很不合理,也问过销售,但是销售说合同模板无法修改,且当时楼就差盖顶了,销售说开放商是国企一定会交付。我们很多业主当时都对合同提出疑问但是都是这样回答的。另外,小区一共11栋楼,签合同时候的交付时间都不一样,门对门交付日期都填写的不一样,我们怀疑开发商在签合同时候就是有预谋的要延期。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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