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1987年前村将我家柴山部分开荒成了茶山,因居住需要1987年与村签订茶山置换协议请问我该怎么办理?$https://m.fang.com/ask/ask_4249120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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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前村将我家柴山部分开荒成了茶山,因居住需要1987年与村签订茶山置换协议请问我该怎么办理?
您好!1987年前村将我家柴山部分开荒成了茶山,因居住需要1987年与村签订茶山置换协议,四至界址清楚,并于1989年在置换茶山地自建一栋房屋,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当时没有林地登记机构至今也未办理林地登记,现申请核发林地登记遇到一些阻碍。现在分为两个村,茶山为原来未分村时的土地,我家户口划为现在村的村民,找原村领导盖章时,领导说辞是需我先到现所在村盖章,我所在村又不盖章。请问我该怎么办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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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087669096
发布于2020-04-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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