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借了高利,现想收回,请问通过什么途径?
08年将房屋抵押至一个朋友处,房屋位置在北京西城二环内,13平米平房,单位产权,无证,借款10万元,实际拿到手为9万,至今该笔款项未还清,目前房屋已经被债权人暂住,债权人借贷时要求月利息10%,现在至少要18万元才可收回,请问如果现在要想收回房产是否可行,债权人的这种要求是否受法律保护,另,如果诉至法院,我能否要求债权人搬出房屋,后分批逐次的归还所欠款项,因为该套房屋为唯一住房。万望回答,感激不尽。 北京市
更多
抵押贷款
贷款
房屋
房产
举报
提问者:普宁视窗
发布于2012-02-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