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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过户办理假赠予.急求答案.

    我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看上了一套已经过5年的经济试用房,是2003年建成并交房的,现在房主已取得房产证(是2007年取得的,属于新本)、土地证、和上市证.听说新本过户得25000元左右,实在是没钱交呀,为了省钱,我想办理房屋赠予,准备先去公证处做赠予公证,然后再去房产局办理房屋过户,这样可以省10000左右.现有如下问题,望大家给予解答.谢谢!1\这样属于是假赠予,以后卖方能否撤销赠予????2\如果赠予撤销,卖方是否可以无条件收回房屋????3\如果可以收回房屋,我有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4\如果不出任何问题,我5年后再卖这个房屋,还用不用交20%的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土地证 个人所得税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思玛特电子商务

    发布于2012-01-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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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富立秦皇半岛张媛媛 丨Lv 2
    好像不能撤消了。可以省些费用。
    +1 2013-08-06 举报
  • 柴雨 经纪人
    会省些费用
    +1 2013-08-05 举报
  • liuyue0102 丨Lv 3
    这个不属于假赠予 一年后也无权收回房屋的 公证虽是不错的方法 如果你是投资 那这样推全款可以 如果是自己住 还是直接过户比较稳妥
    +1 2012-01-20 举报
  • jqxa1999 丨Lv 3
    +1 2012-01-20 举报
  • 小_蛮_妖 丨Lv 4
    赠与完之后 肯定不能撤销了
    +1 2012-0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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