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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违约纠纷

    日前由房屋中介介绍张太太卖一栋房屋予李先生成交价是400万元,当时为因应贷款新政策的不确定性,所以先以定金协议书来签定,预付定金10万元,并特别约定如是贷款不能如愿核下,则买卖双方愿意和平解约。〈故尚未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在此情形下,买方一直递延签定买卖合同〈超过协议书的约定日期〉,并经中介催告及调查发现是买方已另购他房,造成恶意毁约。请问一买方是否已恶意毁约?请问二卖方可否没收定金款10万元?或是其它款项?请问三房屋中介公司可否向卖方收取违约金的百分之50〈5万元〉或收取总房价的百分之一〈4万元〉合理吗?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违约金 定金 举报

    提问者:dragon8901

    发布于2012-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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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jszpzl 丨Lv 4
    违约
    +1 2012-02-26 举报
  • jimeking 丨Lv 3
    1、违约2、可以没收3、不合理,但是可以要求一定的服务费。(劳务费)
    +1 2012-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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