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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
成都某家房地产开发商以“买一送一”的广告招揽买房者,并且签订了送房协议——承诺赠送一套27平米的小户,若不能实现,则赔偿买房者4万元。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协议后并支付相关房款后,该房产开发商称赠送的小户因故不能建设。现向买房者发送了解除送房协议的传真件,要求买房者签字后方办理4万元赔偿金的打款事宜。请问买房者除了4万元的赔偿金,能以房产商违约为由主张违约金吗?还有别的什么诉求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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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张永5910
发布于2010-12-22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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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7777a
丨Lv 3
能!因为他们违约了!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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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t627
丨Lv 0
只能拿到违约金和协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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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892008
丨Lv 4
双方都有明文规定 你如果买房的话就只能拿到赔偿金你如果不接受单方面违约的话就是现房也不接收 然后提起法律诉讼不过胜算不大呀 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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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得赚
丨Lv 3
承诺赠送,只是赠送,不送也就没有了。承诺的前提是赠送。看看4万元能稳当的拿回来就不错了。4万元既不是违约金也不是赔偿金,等同于赠送款。或一句话说4万元等同于赠送27平方米。不要想太多,不送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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