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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房子判给没有产权的一方,房产证名字没改能卖房子吗

    房产证是男方,离婚前,男方申请丢失。离婚时房子判给女方。离婚一年了。女方要卖房子,男方不撤申请。女方应该怎么做?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产权 举报

    提问者:zhenghe2

    发布于2009-0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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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jiangnanqianqiu 丨Lv 0
    首先要尽快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男方将房屋转卖。再拿着法院判决书到建委申请办理房产过户并办理新的产权证。那到产权证后再去卖房子,女方的权利才可以得到保证。
    +1 2009-01-17 举报
  • 喜洋洋107 丨Lv 0
    可以拿着法院判决直接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1 2009-01-17 举报
  • 林林hy 丨Lv 4
    判决书上不是判给女方了吗?这是最好的证据啊,找律师啊
    +1 2009-01-17 举报
  • dsaghgerh 丨Lv 2
    可以一人一半
    +1 2009-01-17 举报
  • 筱涵yy 丨Lv 3
    司法权高于行政权。法院有判决书?如此想来内容应该是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还是使用?随着法律的完善,应该不会判决使用而应是所有,男方申请遗失补发就是恶意的,登记部门不应予以理睬。法院作判决时没有收回南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女方可以要求法院协助执行,即法院书面要求登记部门版哪里该房产的转移登记。 答案补充 每回要求输入验证码也不知这程序是谁设计的。纠正一下上文“收回男方的”,“书面要求登记部门办理”建议取消验证码,不是有审核的人么?
    +1 2009-01-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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