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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金询问

    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产别为私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石国用2003变字第5号,地类为住宅用地,级别1级,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2019年,发证时间2003年。该房能过户吗?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吗?使用权到期后怎办?请专家指教,谢谢 北京市

    住宅用地 土地证 二手房 土地出让 举报

    提问者:张张6

    发布于2010-03-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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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roboar 丨Lv 0
    可以过户呀,现在不用缴土地出让金,使用使到了后,按现在的规定是再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按地级来评,如果是1级,可能是70几元X建面,几千元。到19年还有9年时间,国家的政策是在改变的,这个要看到时候国家的政策是什么。不用担心,房屋产权是你的,土地是国家的,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所以国家不会把你赶出去,到时候会有政策解决的。
    +1 2010-03-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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