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jngtk
丨Lv 4
根据本案上列所述,我个人就以上问题进行回答问题1:公开招标基本程序简述:1,发布招标公告;2,编制招标文件;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4,开标问题2:该项目的建设单位行为不合法,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规定:以下行为属于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的;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的;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的;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的;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的;问题3:A和C组成投标联合体是无效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要求如下: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