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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一块承包地,限期30年或60年,在这承包期间在承包地建造建筑物,该不该赔偿该土地有土地使用权,但该承包地的建筑物没有房产证.

    这是2000年承包的地,关于法律是在2003---2004才规定的,而建造的这个建筑物是在规定这条法律之前的,该建筑物该不该自行拆除,该建筑物给不给赔偿金 北京市

    土地使用权 房产纠纷 土地 举报

    提问者:yjhy2008

    发布于2008-02-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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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zhaopeng1061 丨Lv 4
    应该给予赔偿,根据规划化法律规定,违章建筑物在建成后两年内规划部门给予处理的算做合法建筑,如果拆迁,给予适当赔偿,如果自行拆除,可不予赔偿,也就是说没有跟拆迁部门达成协议之前自己拆除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有很强的关系,会按正式拆迁法补偿,如果关系一般,可能按市值补偿或低于市值补偿,根据拆迁法精神,避免引起社会矛盾,一般给予补偿。根据你房子拆迁后的土地用途有关,1如果拆迁后土地做为城市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补偿标准来补偿,一般很低,有可能低于市场价格。2如果拆迁后土地由开发商开发,需要跟开发商达成拆迁协议价格来补偿,一般等于或大于市场价格。无论哪种方式拆迁,提的条件越多得到补偿就会越多,可以参考下国家最新颁布的拆迁补偿法对拆迁户非常有利,有些地方拆迁部门靠骗,哄,吓,让你得到补偿越低,他们得到佣金越高。所以做为最后拆迁户得到的补偿越高。注意有利有节,把握谈判尺度。
    +11 2008-02-18 举报
  • golb 丨Lv 3
    +1 2008-0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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