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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建设用地相关问题!

    请问这段文字说明了什么问题,这个房产公司建设的小区的产权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还能说明什么,请专业人士回答,复制的别来!邯出告字[2009]1号—4地块,由河北道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次挂牌出让以总价款10611万元,竞得位于中华大街以西、永顺路南北两侧、御路大街东西两侧。用地面积78020.5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使用年期居住7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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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不是张果老

    发布于2009-06-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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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寒流飘过海 丨Lv 0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我见过的几个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分别为38,47,58!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这个问题是焦点,因为现在国家正在制定新的《物权法》,其中会有关于使用年限的条款,到期后收不收土地出让金,收多少,正在讨论,尚无定论。 但是一个原则:官不与民争! 而且大型住宅区,政府不会乱来的,不然老百姓还不造反!买房要问土地年限 房和地的关系,如同鞋帮和鞋底,但是,鞋帮(房)和鞋底(地)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使用的年限也不同。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你不买卖、赠与等,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它的所有权长期归属于你。而国有土地则不同,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你只依法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 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该《条例》还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晚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经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属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当然,属于建筑物的地上房屋也不能例外。 开发城市房地产用地,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都是以出让方式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从国家手中有偿获取的。因此,建成的房屋价格中包含着出让金(地价款);地价又是房价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搞清房屋占用土地的来源和性质的前提下,还要搞清土地的用途及其法定的土地使用年限。以西安市的商业用地为例,一类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按每平方米基准地价3300元计算,每年一平方米地价为82.5元,如果此类地上按1∶2.5容积率建楼房,每平方米楼房建筑面积的房价中有1320元的地价,约占房价30%左右。从开发商以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经过设计、建筑、装饰、销售等环节,当买到房产之时,土地的使用年限最少已少了一两年,多达五年以上的年限也大有人在。 买商品房搞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及其剩余年限,主要是为了维护房屋买卖双方的权益,防止买了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过多的房屋,必然多付地价款,减少房屋占有时限,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10 2009-06-22 举报
  • 吉古吉古 丨Lv 4
    是国有土地,按正常的土地招拍挂竟标,后有中标单位按照规划指标设计方案.经规划局等部门认可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修建,并最终取得大产权.居住用地即只有居住,不含商业及其他用途.
    +10 2009-06-22 举报
  • alunkl 丨Lv 0
    当然是商品房。因为是通过正常招拍挂手续拿的地,只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候,就是正规商品房开发用地了。
    +10 2009-06-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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